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 多家车企积极响应

用车知识 25-12-14 阅读:89778

作者丨彭鑫

编辑丨安安

12月12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《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图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,《指南》共五章二十八条,主要对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、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以及制度建设作出了明确指导。

具体来看,《指南》明确了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要求(第14—21条),聚焦汽车新车销售环节,着力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、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。

一是细化明码标价规则,要求经营场所及网络平台真实、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信息,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与销售服务价格,严禁价外加价。

二是规范促销行为,要求显著公示促销规则、期限及限制条件,如实标明赠品信息。

三是细化价格欺诈形式,明确禁止误导性标价、虚假比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。

四是建立风险提示机制,鼓励平台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双向提示。

五是规范服务收费,严禁只收费不服务、重复收费、转嫁收费等行为。

意见稿还提出,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汽车的,应当通过网页以文字、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;涉及相关配件或产品配送的,还应标示配送方式、运输费用、支付方式等内容。如果颜色、产地、工艺、配件规格和品牌等对价格有影响,也需明确标示。

此外,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,应标明交易条件及其对应价格。汽车销售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发生变动时,经营者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。

意见稿第十七条还提到,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。实施下列行为的,存在较大法律风险:

例如使用欺骗性、误导性的语言、文字、数字、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价格信息;使用虚假的“市场价”“厂商指导价”“市场参考价”等被比较价格进行宣传;虚假标示“限时降价”“清仓价”等;

以及“以贷款购车、购买保险等作为交易附加条件的,未在交易前告知或未显著标示”;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,对汽车价格、赠品价值、售后服务费用等作出承诺但实际未兑现;以低价宣传,实际无相关产品销售;通过积分、礼券、兑换券、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,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行为。

图源:中汽协官方微信

同日,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文解读《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中汽协表示,合法、合规是企业经营必须坚守的底线。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,积极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,自觉规范非理性竞争。这不仅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价格违规导致品牌受损、客户流失等问题,帮助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,还能增强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,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的同时,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将关注重点放在品牌、产品及服务上,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截至目前,北汽集团、比亚迪、小鹏汽车、奇瑞汽车均发布声明表示将积极响应《指南》,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12月12日晚,北汽集团率先发布声明称,北汽集团始终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,将完善价格合规管理体系,将指南要求嵌入产品定价、经销商管理、促销推广的全流程,严守公平竞争原则,坚决杜绝低于成本价倾销、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,规范明码标价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
图源:比亚迪汽车官方微信

随后,比亚迪发文表示,将以《指南》为指引,持续优化自身的价格管理和合规体系建设,并承诺严格落实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的要求,保障消费者利益,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小鹏汽车也发布声明称,将以《指南》为重要参照,全面审视并持续优化自身的价格管理与合规体系,确保从产品定价到销售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更加透明、规范,并承诺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原则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,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与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图源:奇瑞汽车官方

12月13日,奇瑞汽车发布声明称,将积极响应《指南》精神,全面审视全链条价格行为,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体系建设,并承诺让价格在阳光下运行,反对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和价格套路;让竞争回归价值创造本源,反对任何扰乱行业健康生态的恶性竞争;让合作在合规中深化,带动合作伙伴落实《指南》精神,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生态。

内容综合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资料、中汽协、各企业官方资料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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